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一、制定背景与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边境地区走私活动呈现隐蔽化、复杂化趋势,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关于加强反走私工作的决策部署,构建“全民反走私”长效机制,亟需通过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形成全社会协同打击走私的强大合力。
二、制定依据及过程
本方案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4号,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经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征求,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制定,确保合法合规、程序规范。
三、主要内容
奖励对象:实名举报走私违法行为且查证属实的单位或个人。
奖励标准:按查获物品货值比例或吨位设定差异化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
发放程序:包括信息核实、申请审批、资金发放等环节,确保公开透明。
监督保障:明确诬告法律责任,规范资金管理,接受纪委监委监督。
文件下载:
翻译中
翻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