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234904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 凭祥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25日 |
| 标 题: 凭祥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凭祥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凭政发〔2025〕4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5日 |
凭政发〔2025〕4号
凭祥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凭祥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为扎实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凭祥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组 长:张振业 副市长
副组长:农永深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廖国海 市统计局局长
闭忠珊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陆伟良 市财政局副局长
卢莉莉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陆丽娟 市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韦雪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兼)、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主任(兼)
刘庆宇 市统计局副局长
周金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黄金旺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 春 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 雄 市司法局副局长
于 雪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景权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许业永 市水利局副局长
许志敏 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副局长
林郁贞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不作为市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廖国海同志兼任,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负责、协同联动”原则,对照职责分工,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措施,指定专人对接普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桂政发〔2025〕18号)要求。
(二)强化协同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及时提供行政记录、行业数据等基础资料,共同解决普查中涉及本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替者通过工作交接的形式递补,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由市统计局代章。
凭祥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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